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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产品条码去哪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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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产品条码去哪里申请?

作者:天津德荣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31 08:28:24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已发展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全球知名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发布研究数据显示,到2025年,物联网的经济规模将达到6万亿美元,“物联网时代”即将到来。

物联网的基本理念是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感知层是整个物联网体系架构中涉及面最广、应用最多的部分,而条形码在整个物联网架构中属于感知层。物联网的兴起给条形码企业扩大应用市场、拓宽应用领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技术局限传统天津条码市场发展空间受限

条形码技术作为计算机数据采集手段,以快速、准确、成本低廉等诸多优点迅速进入商品流通、自动控制、以及案管理等各种领域,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由于条形码是依靠”有形”的一维或二维几何图案来提供信息的方式,一量信息印刷就无法修改,另外还容易因为磨损或皱折而被拒读,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传统条码的应用范围。

而如今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各行各业对快速、精确地采集信息的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单一条码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今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随着自动识别技术以及无线技术等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一部分企业已经开始把RFID技术融入到原有条码应用中,以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如此以来,传统条码市场的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小。如何融入新技术把握市场需求,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已是摆在条码企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融合物联网条码应用焕发新活力

如今,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促使下,条码技术正在进入一个强劲的集成创新发展期。许多企业已经开始把条码技术与RFID等其他技术结合,形成优势互补,这将极大地扩大条码技术的应用领域。

据笔者观察,集成了多种技术优势的条码管理系统已从传统的零售、物流领域向身份论证、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物品追踪、数据防伪等诸多领域迈进。上述领域庞大的应用市场,也将带动与条码相关的扫描、印刷、识别等上下游产业链“走红”。

企业在行动推出相关应用并亮相物联网相关展会据研究报告显示,到2015年中国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7500亿元,其中细分领域的条形码上下游产业规模也将达数千亿元。庞大的市场规模,使得众多企业纷纷加快了进军物联网速度,条码企业当然是其中最活跃的一群。据笔者了解,二维码国标的制定者矽感科技加快了进军物联网的步伐,先后在武汉、北京启动了农产品追溯、智慧环保等项目。近日还在2013中国上海国际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博览会上推出了其最新的“智慧超市”物联网方案。对于那些欲将进入物联网行业的企业,矽感方面大方地给出了建议:“参加针对性强的物联网展会是企业进入物联网行业的最佳方式”,

无独有偶,国内领先的条码打印设备供应商博思得,在开拓物联网市场方面也是动作频频。先是与全球打印行业领先的打印软件开发商SeagullScientific合作,后又连的推几款针对物联网市场的条码打印机。并连续两年亮相深圳物联网展会。博思得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技术投入,不推出行业创新产品,并在相关展会上展示是企业进入一个新行业的好办法。”

此外,斑马、科诚电子、新大陆、旭龙股份、联欣、赫盛光电、新北洋等国内外条码企业也均纷纷在我国推出物联网相关应用,频频在各大物联网展上亮相

(1)用于读者借阅证号码和图书的借阅管理目前使用的读者借书证都是一张印有读者的姓名、单位、照片以及一维天津条码等信息的卡片,这是为了方便人们阅读这些信息,但对计算机而言是看不到这些的,要想识别就要借助条码进行识别,并且在使用以前还要预先建立数据库,通过扫描条码检索到读者数据、借阅信息等,当用户特别大时这会给系统增加许多负担。若使用二维条码就可以将读者的姓名、单位以及照片都存储到条码中,借阅图书时如同书目信息一样不必调用数据库,而是直接通过二维条码的识别就可以完成操作,二维条码借书证。利用于B/S或C/S网络客户机功能的结构,在图书自动化管理中使用二维条码,我们就可以将借阅图书的操作和数据处理工作放到客户机端,那么这种操作无论是在客户机/服务器模式(C/S)或者是浏览器/服务器模式(B/S)下都不会受到影响,而且操作完成起来非常方便易行。操作时使用专用的扫描设备扫描借书证和文献上的条码,系统根据条码所表示的内容自动记录下借阅信息,最后将记录下的借阅信息传送至服务器端就完成了借书的全过程。如果读者超期借阅或丢失图书,计算机就会自动对该读者拒借,待办完有关手续后才开通借阅服务。

(2)用于阅览室的管理阅览室管理的程序主要以输入馆藏文献条码为数据采集源,不易找到图书和过刊的对应信息,而现刊又没有馆藏条码,因此需要采用现刊上所载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号,这给程序的判断又带来了一定难度。而采用二维条码后,因为二维条码中将ISSN号和图书期刊编号对应存放在一个二维条码中,因此可以很容易实现阅览室期刊的管理。

(3)随书附件的管理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现代技术的发展、应用和电子出版物的问世,使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二维条码借书证示意刷型和电子型混合载体形态出版物的出现和剧增,使各图书馆纷纷采取对策,而这些混合物载体的出版物主要是以带附件的形式出现,其中的附件多是电子型的光盘、软盘或磁带等。目前,图书馆管理带附件图书的方法主要分为附件参与流通和不流通两类。附件不参与流通,将极大地降低附件的使用率,影响读者的阅读图书,不能发挥附件应有的作用,不适应现代化图书馆的服务要求;大多数图书馆都已采用计算机管理,但对带附件图书并未能完全用计算机管理。

(4)有利于减少自动化过程中的数据错误率

①数据安全是自动化系统运行质量的重要衡量因素,由于二维条码具有更完善的纠错机制,使用二维条码可以大大减少甚至避免错误数据的出现概率。

②有利于减少现有图书加工的工作量。由于计算机网络非常发达,采编人员可通过现有的网上联机编目,直接从因特网下载书目MARC数据,在做一些基本修改后,通过相应软件和特定设备打印出的条码贴在书上就可完成图书的加工了。这样可以保证文献数据的标准化、准确性和各馆数据的同一性,简化了图书采编工作环节。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信息化基础建设,规范商品天津条码的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将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印制、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国家对出版物等特殊商品的条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鼓励、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提高本市商业自动化管理水平。第五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商品条码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二)领导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商品条码工作;(三)负责本市商品条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的初审工作;(四)负责本市条码技术培训,提供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五)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使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商品,其商品条码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不使用条码标识。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具备:(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法人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个体经营者持营业执照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四)非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上级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该非法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八条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品条码注册材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并经国家审批后,颁发证书。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之理由。第九条商品条码持有人变更其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类别、行业分类、经济类型的,应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2年。商品条码持有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商业企业不得要求供货商为已有商品条码的商品另行印制店内条码。商业企业需要对商品印制店内条码的,应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码和印制,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具备:(一)使用者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二)境外商品条码注册证件或相关资料;(三)使用者与注册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第十三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审核持有人有效的商品条码证书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企业印制的商品条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印制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二)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三)转让商品条码使用权;(四)销售使用假冒商品条码的商品。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阻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0日起施行。

商品的条形码的有效期只有两年。那么商品条形码到期之后,如果没有进行续展,条形码还可以用吗?

当然不可以了!商品的条形码过期了也是不可以使用的!《商品天津条码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商品条形码过期之后如果继续使用,轻者轻微罚款,重者不但要罚款,市面上产品还要被全部召回重新包装,打上最新的,有效的条形码。由此可见,商品条码过期将被高额处罚!一般由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辖区内的商品条码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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